日前,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全面落实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中选结果的通知》,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于5月20日起全面执行国家组织胰岛素专项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本次胰岛素专项采购是国家组织药品集采首次拓展到生物药领域,是集采改革进程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不仅促使胰岛素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惠及更多患者,对于完善集采制度、实现改革目标也具有重要意义。集采涵盖临床常用的二代和三代胰岛素,包括16个通用名品种,中选产品平均降价48%。以临床常用的甘精胰岛素为例,从平均元/支降至70元/支左右,每位患者每年可节约费用元左右。
本次集采在降低虚高价格的同时,与临床实际需求实现了较高的匹配度。一是充分尊重临床选择,保持临床用药稳定性,减少替代风险;二是相同治疗目的和临床作用机制的不同通用名胰岛素合并竞争,兼顾了临床使用需求和竞争的充分性;三是高度重视中选产品供应,针对胰岛素生产和使用特点,通过产能摸底调查、预留足够生产准备时间等方式,多措并举保障供应。
为确保本次国家组织胰岛素专项集采中选结果在我省及时落地实施,《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及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全面落实医保基金预付货款、医保支付标准与采购价协同、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及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激励机制等各项集采政策措施,医院优先使用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中选药品,让广大患者享受到胰岛素集中带量采购降价成效,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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